【大紀元2011年05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戴德蔓台灣台北報導)在台以揭露中共迫害人權真相著稱的獨立媒體,遭到中華電打壓的差別待遇?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總經理張瑞蘭率十多名員工,在「世界新聞自由日」當天上午到NCC提出申訴,張瑞蘭指稱中華電信國際電信分公司(國分)通知其在衛星租約八月到期後,不再與新唐人亞太台續約,其不續約理由純屬搪塞之詞,認為中華電是濫用市場地位,給予新唐人亞太台差別待遇,違反電信法第21、26條等相關規定,NCC應依法要求中華電變更不續約決定。
新唐人亞太台向NCC申訴中華電差別待遇
中華電信國分以其鉅資投資之中新二號(ST-2)衛星轉頻器較被取代之ST-1衛星為少,無足夠之頻寬提供服務為由,拒絕與其續約。張瑞蘭呼籲政府應保障獨立媒體的發聲及維護台灣的新聞自由。她提到該電視台官網上已正式發表聲明,指出中華電信對外的公開資料,鉅額投資與新加坡合作發射之ST-2衛星比ST-1衛星性能優越、涵蓋範圍更廣、發射功率更高,承載之轉頻器數量及頻寬更多,此與告知新唐人亞太電視台不續約之理由明顯不符。
中華電信不續約,替誰「維穩」?
中華電信國分拒絕續約後,雙方曾會面溝通,但中華電信4月19日仍再次確定「期滿不續約」。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指出,「中共政權會打壓新唐人,我們能理解,中國企業受到維穩威脅不敢跟新唐人往來也能理解,但臺灣不同,中新二號衛星是自己國家的中華電信所掌控,在台灣自由法治的土地上,對於敢言的獨立媒體,我們的龍頭企業應該保障獨立敢言的媒體在台發聲,難道要打壓獨立媒體,替對岸『維穩』嗎?!」
台新聞自由評比還要再下降?令人憂心
自由通訊傳播協會秘書長吳政翰博士亦到NCC來聲援新唐人亞太台,他指出「今年新唐人亞太台遭遇可能不被中華電信國分繼續衛星租約的決定,可能使明年自由之家對台灣的新聞自由評比再繼續下降」。
吳政翰也指出,新唐人亞太台在2009年中共建政六十週年十一前後遭到蓋台干擾斷訊事件,台灣政府、中華電信及主管機關NCC迄今仍未能查出斷訊干擾源,美國自由之家2010評比台灣新聞自由將此事件列為減分事件。然而今年新唐人又遭遇中華電不續約事件,這對於新唐人廣大的收視群眾產生重大的權益影響,可能使明年自由之家對台灣的新聞自由評比再繼續下降。
政府應出面制止任何妨害或減損新聞自由行為
新唐人在其官網的聲明中指出,「政府實質控制的中華電信居國內電信產業龍頭地位動見觀瞻,在積極開拓中國大陸市場時,應思及該企業是在台灣民主及法律保護下才得以發展,中華電信面對中共利誘應飲水思源,負起維護民主自由核心價值的社會責任。政府應從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立場,對於中華電信犧牲獨立媒體發聲的行徑,應制止並要求中華電信尊重台灣民主法治的價值,予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續約的決定,共同維護新聞自由的正常發展。」
針對新唐人亞太電視台遭遇不被中華電信國分再續約事件,NCC副主委辦公室表示,將促使處理此申訴公文的分辦單位盡快向發言人報告情況,繼而向外界交代NCC的作法。
台灣民眾聲援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續約
彰化鹿港民俗藝師徐志雄表示,新唐人電視台的報導非常深入,是很好的電視台。如果觀眾看不到,實在很可惜。我希望好的電視台,要讓大家都能看的到。
長江鋼鐵公司負責人鍾蘭芳表示,「那麼好的節目,為什麼我們會喪失這個權益。」「透過我們不明的理由,讓我們不明不白,收看不到,我是覺得不平,我也不能接受。」
苗栗市嘉盛里里長胡森琳表示,如果沒有繼續續約,對地方上實在是損失,我們苗栗縣等於沒有辦法推銷到國際,讓國際朋友瞭解。
苗栗市嘉盛里發展協會會長張永昌表示,尤其對衛星的頻道使用權來講,中華電信不應該站在主控權,應該分享出來大家共享,透過資訊的傳播力量發揚光大。如果站在主控或把持的心態,未免也太霸道了一點,這有值得商確的地方。
林保華質疑背後有中共黑手存在
資深評論家林保華表示,新唐人續約事件肯定有來自中共的壓力,不管是新唐人、大紀元、還是希望之聲這些獨立的媒體,他們穿越了中共的新聞封鎖,讓中國百姓知道中國內部與全世界的真相,所以中共一直不擇手段積極封殺。
他說,現在中共更利用兩岸交流的名義,通過台灣扼殺這些獨立媒體。中共幾個電信龍頭都是國有企業,他們與台灣企業合作時,原本應該是經濟上互利,但他們提出政治條件,台灣政府與台灣國有事業面臨「到底要金錢還是人權?」很不幸台灣有聲音認為,必須依靠中共才能活下去,台灣把金錢擺在人權之上,這不僅違反普世價值也與世界民主潮流相背離。
林保華認為,若是台灣政府在經濟壓力下,放任新唐人電視被打壓,是台灣民眾獲得資訊很大的損失。
5月3日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新聞自由日」,當天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公布2011年新聞自由報告,台灣的新聞自由排名持續再下降至全球第48名。對於台灣新聞自由評比的持續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