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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內容剽竊 YouTube頻道點閱率未超過一萬者不得放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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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在4月6日宣佈一項防止內容剽竊的新措施。即日起,凡是總點閱率不到10,000的頻道,Google都不會發送廣告,也就是使其無法獲得廣告收入。

 


YouTube頻道產品管理部門副總裁Ariel Bardin指出,自2007年推出YouTube合作夥伴計畫(Youtube Partner Program),YouTube就成為許多人的賺錢管道,然而卻有不少人藉由上傳他人製作的影片來謀利。為保障影片原創作者,YouTube今年稍早擴大開放檢舉頻道抄襲,有數萬頻道因此被停權。

2017年4月6日起,YouTube將再進一步,任何總點閱率未能超過10,000的頻道,YouTube將不再幫它發廣告。Bardin指出,這個門檻可用以判斷頻道是不是原創的,也能作為頻道是否遵守YouTube社群規範及廣告商政策的判定。

至於新規定會不會損及小型創作者,YouTube認為,這個門檻對認真的創作者來說只會有最小影響,而且在執行日期之前小於10,000點閱的頻道廣告或其他收入也都能照常拿到。

YouTube表示再過幾周會再頒佈YouTube合作夥伴計畫新加入者的審核流程。只有頻道總點閱數超過10,000者YouTube才會開始審核是否符合投放廣告的資格。YouTube希望兩項新規定能確保維護影片頻道的秩序,並提供影片創作者製作高品質內容及增加點閱人數的訣竅。

此舉或許是YouTube/Google為挽救形象所做的努力。YouTube近日因網站廣告贊助或出現恐同、反猶及鼓吹仇恨的影片遭到強烈抨擊,並有多家客戶因此撤廣告。也有人認為,10,000點閱門檻其實不高,不論是極端言論或剽竊內容,都有辦法超過這個數字。

 

 


本文轉載自iThome
原文出處:防止內容剽竊,YouTube頻道點閱率未超過一萬者不得放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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