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公聽會公告
Tag Archives: 旺中
要求NCC駁回旺中案 台立委提修廣電法
【大紀元2012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 台灣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台聯黨立委林世嘉25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旺中併購案,拒絕媒體大怪獸!尤美女並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已獲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王育敏、台聯黨立委林世嘉及黃文玲,以及民進黨立委林佳龍及葉宜津連署支持。
尤美女表示,立法院應儘速通過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持有10%以上報紙股份的法人股東或自然人股東,就不能經營有線電視系統;同時,其持有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的股份,也不能超過10%,防止少數個人或財團,不當地掌控跨傳媒主導地位。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應邀出席,她提出五大理由呼籲國會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包括總統府人權報告顯示:財團擴大併購媒體,有嚴重不良後果;跨媒體爭議不斷,NCC三年來未積極立法;系統台不可經營新聞台,以免言論過度集中;巨大之有線系統業者影響力龐大,不應再跨媒體經營其他全國性媒體;各先進國家對於跨媒體集中的規範都非常重視。
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表示,政府目前發給業者的頻道執照共2百多張,而有線電視系統台僅能容納1百台,這種情況賦予系統業者市場主導地位,他有讓誰上架、放在哪個頻道位置的權力。她認為,一旦媒體集團擁有多個跨媒體平台,其所製造的新聞在他擁有的媒體上一直播出,嚴重影響閱聽眾的收視權益。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則表示,台灣的有線廣播電視法20年來一直朝著不健康的方向發展,產業垂直水平整合的狀況嚴重,這是由於法律規範密度不足,其中包括執法者NCC及公平交易委員會都沒有發揮實際的功能。
(責任編輯:孫芸)http://www.epochtimes.com/b5/12/4/25/n3574494.htm%E8%A6%81%E6%B1%82NCC%E9%A7%81%E5%9B%9E%E6%97%BA%E4%B8%AD%E6%A1%88-%E5%8F%B0%E7%AB%8B%E5%A7%94%E6%8F%90%E4%BF%AE%E5%BB%A3%E9%9B%BB%E6%B3%95
旺中案公聽會 NCC邀蔡衍明出席說明
【新唐人亞太台2012年4月18日訊】來看到引起台灣內部高度關注的旺中跨媒體併購案。 NCC今天(18日)開會討論旺中案,由於4位NCC委員,認為本案還需要聽取更多的意見,因此決定,5月上旬左右,再召開公聽會,並邀請旺旺中時集團總裁蔡衍明到會說明。
NCC四位委員討論旺中併購案,決定在5月上旬召開公聽會,匯集各界對旺中併購案的意見,並且全程以網路公開轉播。
NCC法務處長 高福堯:「今天會議最後的結論是,要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需要澄清的,我們委員需要提的問題,會在公聽會場合會具體提出來。」
日前因為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在華盛頓郵報關於「六四屠殺不存在」與「記者下筆前要考慮後果」的爭議言論,使得NCC要求集團對此做出說明。5月份的公聽會,NCC也會邀請蔡衍明出席。
NCC法務處長 高福堯:「蔡衍明先生是本案的關係人之一,這個關係人我想根據我們掌握的資料,他畢竟是有一些投資的關係,所以我們會請他來蒞會說明。」
不過學者主張召開較為嚴謹的聽證會,釐清疑慮,對此NCC表示:
NCC法務處長 高福堯:「聽證程序如果各位熟悉行政程序法,它主要對象是針對當事人跟利害關係人。如果今天按照立法院的建議,那個議案的建議,它要廣泛徵詢各界意見的話,其實它的本質是公聽會的形式。」
旺中併購案因為極具爭議,引起學界強烈反彈,而7位NCC委員也有3位委員迴避不願審查。
福建置入中時 陸官員:發票來了 錢就匯過去
新頭殼newtalk 2012.03.30 林朝億/台北報導
日前中國福建省長蘇樹林來台,除了大力行銷平潭綜合實驗區外,疑似也透過金錢購買台灣媒體。根據記者取得的「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包括廈門市政府等單位疑似以金錢購買中國時報新聞方式進行置入行銷。而廈門市政府新聞處長陳相華也向記者表示,中時發票來後,印章蓋好,就會將錢匯到中國時報北京代理商那裡。不過,中時總編輯張景為昨(29)晚則表示,根據他瞭解雙方並沒有金錢往來關係。
新聞置入性行銷引發學者抗議。而台灣媒體不僅在國內受到政府、廠商置入影響,連中國各省市政府也來參一咖。監察委員吳豐山就曾調查後,據此對陸委會等單位提出糾正。在調查報告裡,吳豐山表示,監察院也掌握中國大陸與台灣媒體〇〇〇系列報導之合約書,條文載明雙方「付款方式,以匯款方式支付」,足證有對價關係,以金錢購買新聞,涉及置入性行銷。
而記者取得的這份「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資料,則以繁體字書寫。內容疑似在福建省長蘇樹林來台前,即已對來台這5天的行程如何採訪,以及報導的版面進行規劃。更重要的在部分項目裡提及「廈門外加預算」,似乎透露不僅福建省政府出錢購買中時相關版面,連廈門市政府也跟進,針對其首長訪台事宜,另以「外加預算」方式購買相關新聞。
這份「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涵蓋了「採訪日期」、「行程時間」、「重點採訪事宜」外,也包括刊出的「媒體別」、「版面安排考量」、「刊出日期」等項目。
舉例來說,3月24日上午在「重點採訪事宜」欄裡提及「蘇樹林省長、陳樺副市長、倪岳峰副省長、國台辦經濟局徐莽局長抵達台中隨後參訪台中港,台中港與廈門、平潭開通客滾航線」,在版面安排上就寫清楚需「大一則」,3/25日刊出。
進一步比對3月25日中國時報A12版報導版面後,的確出現「福建省長:今年力推28萬人次遊台 蘇樹林『鄉情親情之旅』 率千名首發團抵台中」一則報導。
而有的「版面安排考量」裡,除了「大一則」、「小一則」外,有的還出現「大一則+圖」或「700字一則」或「人物專訪一篇800字+照片」。
此外,從該文件裡看,除了福建省政府疑似出錢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外,廈門市政府也另行出錢進行置入。例如3月24、25日行程就出現「廈門外加預算」等字眼,其中24日台中公園開幕式還要求記者現場採訪前「找陳相華處長稍做溝通,新聞3/25刊出」。而在25日行程裡也提到「在台北遠企飯店專訪廈門副市長3/28日刊出」以及「要從台北派記者」。
由於福建省長蘇樹林是於24日抵台,28日離開。而記者則於27日取得這份「宣傳計畫」,為避免遭有心人士誤導,及謹慎查證之故,新頭殼則等到29日中國時報全部刊出所有新聞後,確定所有預先規劃的採訪、版面安排與隨後出刊報導的確大致相符後,才決定對外報導此事。
在內容比對部分,這份宣傳計畫的確跟事後出現在中國時報版面的報導內文,在基本結構上大致相符。有時則是把「大一則」跟「小一則」合併處理。不過,如果有提及「圖」或「照片」等要求,事後版面裡也都有刊出。
記者也於28日,當廈門市新聞處長陳相華還在台灣訪問時,佯裝成中國時報管理處人員打電話向他確認。在提及28日中國時報登出的「廈門市長拜會林豐正、工商界」報導時,陳相華則向記者抱怨,報導中搭配的照片(廈門海灣大橋)提供者的「落款」有誤,寫成廈門市新聞處提供,但應該是另一個部門才對。「因為我本身是新聞處,怕會引起(別的部門)誤會」。
為了再確認兩造間可能涉及金錢交易,記者也特地提及刊登後的匯款事宜。對此,陳相華說,「我回去後,你們(中國時報)國內不是都有家代理的嗎?我們以前有個協議,然後我們簽了協議後,他們蓋好章,給我看,我沒有意見後,蓋完章後,然後你們就發票傳過來,我就匯款到你們指定的帳戶,以前也是這個模式」。
對於這次廈門市以「外加」方式與中國時報刊登,記者再追問,到底是全部向福建省政府請款,還是個別向廈門市政府請款?陳相華則說,「就我們廈門市政府這邊」。
陳相華口中的中國時報北京代理可能就是指「旺旺中時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對此,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執行副總經理羊曉東表示,並沒有看到記者所提的「宣傳計畫」這份文件,他並不清楚。至於記者表示,是否需要將「宣傳計畫」傳真給他後再進行訪問,羊曉東則說,這並非他的業務,也沒看到這份文件,所以沒辦法回應。至於旺旺中時傳媒北京是否還在代理中國對台廣告,羊則表示,「你們查證的東西,我並不清楚,所以沒辦法回應」。
而新上任的中國時報總編輯張景為在記者查證時則表示,根據他去瞭解旺旺中時駐北京機構的確有製作這份「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主要是作為福建省長來台新聞協調之用。不過,雙方間並無金錢往來關係。
對此,長期關心新聞置入行銷的中正大學傳播管理系副教授管中祥表示,顯然兩造的說法充滿了矛盾,中國時報應該主動對外說明;同時,陸委會也曾表示,中國省市政府不得來台進行新聞置入活動,因此,陸委會等主管機關也該主動調查。
新聞置入性行銷不但違背新聞專業,對於大陸向台灣媒體進行置入行銷一事,監察院也曾對陸委會的「怠失」、「卸責」提出糾正過。過去台灣媒體接受對岸新聞置入時,通常以大幅全版的「專輯」方式刊登,雖然一般民眾很難辨識,但媒體圈內卻還是容易看得出端倪。而這次福建省長來台宣傳計畫,如果也真的是涉及金錢的置入行銷,以這樣化整為零,夾雜在新聞報導裡的模式,即便專業人士恐怕也不容易判讀出來了。
十個「拒絕中時運動」的故事之七 張錦華 篇
十個「拒絕中時運動」的故事:第七篇
拒絕中時運動:張錦華篇(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
由「當中時不再忠實,我們選擇拒絕──拒絕中時運動」所推出十個拒絕中時的故事,繼本週初發表第六篇故事「台大法學院教授顏厥安──反對威脅台灣民主的非媒體」之後,今天再正式發表第七篇故事,由台灣大學新聞所張錦華教授,說明她長期以來積極反對蔡衍明不斷擴大對台灣傳媒的掌控的奮鬥歷程(部落格http://rjcts2012.blogspot.com/);Youbute:http://www.youtube.com/watch?v=OgO-28Fn90k)。
張錦華教授指出,台灣的傳媒學界迄今已經發起了四波大規模的運動,積極對抗蔡衍明及其掌控的旺中集團對台灣閱聽人市場及新聞專業、言論自由所造成之傷害。張錦華教授表示,蔡衍明對於學者對旺旺中時提出批評的反應,竟然是以興訟告訴威脅,嚴重危害台灣的民主自由;使得在2009年6月,全台灣有超過百位的新聞傳播學者挺身抗議。
張錦華教授亦憂心地提醒,不僅是我國政府在「買新聞」,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也在台灣買新聞,並促使監察委員吳豐山提出調查報告加以指摘,在這個事件中,「中國時報就是主犯」!旺旺中時收了錢以後,它自己賣新聞不算,它竟然去跟其他的報紙「幫中國政府買新聞」!在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中,即指出這種行為不僅影響新聞專業,更已提昇至危及「國家安全」的層次。
在這個背景之下,蔡衍明竟然還試圖繼續擴充在台灣的媒體版圖,併購有線電視系統的中嘉集團,形成一個同時整合「垂直」及「水平」的集團,控制台灣將近1/3的收視戶,不僅緊縮閱聽人所得接收的資訊,更嚴重傷害媒體市場的競爭,因此促使傳媒學界再度發動「反對媒體酷斯拉」的抗議行動,在短短一、兩周的時間內,連署人數即超過三千人。
張教授指出,在先進國家中,針對媒體的併購案,基本上有三個審查基準:「對市場競爭的影響」、「對言論多元及自由的影響」以及「媒體老闆本身的『適格性』」。依照這些標準,來審查蔡衍明旺中集團對中嘉系統的收購案,NCC根本應直接駁回!
最後,張錦華教授語重心長的提出呼籲:新聞自由是爭取來的,我們不僅要向變質的旺旺中時說不,要向三中集團說不,更要向旺中集團收購有線系統說不!大家要一起站起來維護我們的新聞自由!
下星期一上午,張錦華教授將與已正式聲請NCC召開正式聽證會調查蔡衍明濫用傳媒行為的團體代表,共同前往NCC拜會亦曾為新聞傳播學者的蘇蘅主委。
臺灣親共富商操控媒體 專家解析
【大紀元2012年0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臺北報導)臺灣親中共富商「旺旺中時」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欲併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網路案,引發臺灣學者、民間團體的大力反對。對此,臺灣圖博之友會會長周美里日前表示, 中共對臺灣的統戰工作其實做的非常細膩,企圖不戰而屈人之兵,不用武力就把臺灣拿下來,他們用的就是收買人民、利用媒體的力量,來影響臺灣人民對中共的看法,這對臺灣的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危機。
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顧忠華表示,蔡衍明藉華郵這樣子表態,可能他想要鞏固在中國的市場,他是有點向中共交心、非常支持統一,甚至連他有生之年也想看到統一,這種言論中共最歡迎對他就很信任。他指出,蔡衍明在香港也買亞視,等於幫中共在華人地區鞏固灘頭堡,讓中共的意志、主張,基本上有管道不斷的在臺灣、香港散播。
台灣人權學刊創刊 聚焦台媒環境
【新唐人亞太台2012年2月10日訊】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的一番親共言論,持續在台灣各界引發反彈的聲浪。今天,蔡衍明又在自家報紙刊登大篇聲明,強調自己關心大陸民主,否認外界指他「傾共」的說法。而在今天《台灣人權學刊》的創刊記者會上,海內外學者除了祝賀華人世界第一本學術期刊的誕生,當然也對蔡衍明所透露出的台灣媒體隱憂,表示關注。
祝賀《台灣人權學刊》創刊,包括加拿大、歐盟等多國駐台代表都出席祝賀,華人世界第一本學術期刊的誕生。
主編 黃默 教授 :「希望透過我們的研究、我們的文章能提升台灣社會、那也希望(提升)台灣政府部門的人權的意識、對人權的了解。」
由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發行的《台灣人權學刊》,聘情范博文(Theo van Boven)、諾瓦克(Manfred Nowak)等多位國際重要學者擔任顧問,關注台灣人權狀況,也關注國際社會 人權法與人權運動的發展。
主編 黃默 教授 :「我們當然對華人社會的人權狀況也十分的關切,尤其是對岸(大陸)的情況。」
日前,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對六四事件的失言,引發台灣學界、公民界發起串連拒絕中時運動,蔡衍明週五再次在自家報紙刊登大篇聲明。
東吳大學政治系 吳志中 教授 :「承不承認已經是另外一回事了,我們已經知道旺旺集團跟中共的關係是如此密切,那我們問中共內部的人,其實它們對這個 事情(六四屠殺)是全部否認的,所以這裡面其實我們必需要為台灣未來的媒體生態、他的(新聞)自由其實要感到擔憂。因為像(蔡)這樣的一個言論基本上是不應該存在的。」
去年以來,旺中併購引發各界對集團壟斷、言論集中化的疑慮,到近期蔡衍明接受專訪引發的爭議,台灣人權界,也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