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自由通訊傳播協會

Association For Free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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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所傳播新聞系主任 連署反旺中案

學界反對旺中併購案,規模持續擴大。近日由10所新聞傳播學界主管,發起連署,反對私人媒體集團,壟斷市場。學者並指出,旺中集團旗下媒體,接受中國政府置入行,已經違法,呼籲NCC應該盡速駁回旺中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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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體大亨蔡衍明承認收受中共購買新聞資金

此前因「六四」言論引起輿論批評的台灣媒體大亨、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5月7日在一場台灣政府部門舉行的電視系統併購公聽會上承認,他所擁有的媒體確實存在收受中共當局購買新聞版面的資金、置入中共方面要求的宣傳內容。此舉在台灣違法並涉及國安問題,蔡衍明對此宣稱,為什麼台灣政府要讓他「偷偷摸摸的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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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之家:中國置入臺媒影響新聞自由

【大紀元2012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涔溪綜合報導)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於台北時間5月1日公布「2012年新聞自由度報告」(Freedom of the Press 2012),臺灣繼續被列在自由國家之列,排名47,比去年進步1名,在亞洲僅次於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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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聞】中共「買新聞」 學者:欲蓋彌彰

【新唐人2012年4月28日訊】26號,台灣《聯合報》一篇關於薄熙來事件內幕的報導說,簽署逮捕薄熙來的人,「是政治局常委胡錦濤、習近平與周永康,執行者是周永康。」內容導向周永康在配合胡溫做事。對此,分析人士質疑,這條消息是中共方面故意放料?還是台灣媒體有甚麼難言之處,以致於出現這樣違背基本事實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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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各省買臺媒置入行銷 引發反彈

【大紀元2012年04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涔溪臺灣臺北報導)近年來中國多省市政府以置入行銷,即所謂「買新聞」的方式,在臺灣媒體大篇幅招商、宣傳,引起臺灣有關單位重視。上個月,福建省長蘇樹林在臺期間,夾帶宣傳平潭試驗區推動一國兩制的訊息,大剌剌地見諸臺灣媒體,更招致立法委員的批評,要求陸委會嚴加查辦。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在立法院坦承,「福建置入旺旺中時」一案,事證相對明確,明天將邀學者專家進一步討論。經濟部投審會已去函要求旺旺中時集團說明,至今尚未收到對方回覆。

受邀參與專家會議的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則表示,2011年監察院調查時即發現,旺旺中時不僅有出賣自家新聞的情況,更在承攬對岸的新聞業務後,分配給其他同業,儼然成了大陸置入臺媒的中間商。

立委緊盯陸委會 怠忽查處
賴幸媛今(23)日上午到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多名立法委員對3月福建省長來臺期間,疑似購買新聞置入中國時報之案例提出質疑。立委段宜康表示,一位福建省長來台,中國時報竟然連續5天都用至少超過2則新聞版面來進行報導,其內容與公眾利益無關,已經引起多位傳播學者提出質疑。
立委李俊俋更拿出一份「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劃書」,這個宣傳計畫詳細載明蘇樹林在臺期間,採訪行程、刊登版面大小、字數圖片的相關規劃,更公佈福建廈門市政府新聞處長陳相華和記者的錄音對話,證明蘇樹林來台的報導,涉及花錢買置入性新聞。
立委姚文智稍早前即開過記者會表示:「在這樣的宣傳置入新聞底下,夾帶利用平潭試驗區來推動一國兩制,」完全沒有載明是有收費的廣編特輯,而是完全採用隱匿的新聞置入方式,危害台灣媒體在新聞自由底下的良性發展。

陸委會主委:福建置入中時 事證明確
針對大陸廣告置入性行銷問題,監察院曾經於2010年11月糾正陸委會怠忽查處,陸委會則參考預算法第62條之1禁止政府從事置入性行銷規定,於2011年12月修正「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
賴幸媛表示,根據修正辦法明確規定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不得在台廣告的事項及內容,都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為之。
賴幸媛表示,有關置入性行銷的概念的界定不容易,還需要透過實務累積更多經驗,但是福建置入中時案件有一些事證比較明確,接下來要進一步釐清「哪些是新聞報導?哪些有對價關係?」

她指出,陸委會明天將再次邀集專家學者以及相關機關,研商「平面媒體涉及刊登違法大陸廣告或置入性行銷廣告事宜」會議,針對個案進行討論。
至於經濟部審查的部份,投審會副執行秘書張銘斌也表示,經過他們的調查,認為中時集團違法的可能相當高,已經發函該媒體集團要求說明,但尚未收到對方回覆。

監院、學者專家:中時儼然中盤商
長期追蹤置入行銷的學者張錦華表示,過去一段時間,臺灣政府透過媒體採購、將政策宣傳置入於新聞報導中,引起輿論的批評,政府在民間抗議下從善如流, 2011年1月修改政府預算法,明確規定政府不能新聞置入。
但有關大陸省市政府向臺灣媒體置入行銷一事,近年來仍時有所聞,張錦華表示,根據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每個月的觀察報告中發現,旺旺中時的中國置入新聞一直都有,光去年一整年就有數十則之多。

張錦華說,監察院在2010年11月的調查中已掌握採購證據,證明中國省市首長來台參訪時,以新聞形式購買臺灣新聞版面進行宣傳的相關事證,更發現旺旺中時不僅自己出賣新聞,還幫助其他媒體出賣新聞,儼然是一個中盤商,統籌買賣後再分配給其他媒體,這方面監察院已發函陸委會進行糾正。
張錦華強調:「新聞置入是媒體收了錢、再以新聞報導的方式欺騙讀者,這是違背、踐踏新聞專業的亂象,是絕對不可以做的,特別是對中國政府的新聞置入,在兩岸有軍事對峙、統戰的情況下,不僅是破壞臺灣的民主法治,更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政府機關決對不能放任。」

http://www.epochtimes.com/b5/12/4/23/n3572494.htm%E5%A4%A7%E9%99%B8%E5%90%84%E7%9C%81%E8%B2%B7%E8%87%BA%E5%AA%92%E7%BD%AE%E5%85%A5%E8%A1%8C%E9%8A%B7-%E5%BC%95%E7%99%BC%E5%8F%8D%E5%BD%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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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置入中時 陸官員:發票來了 錢就匯過去

新頭殼newtalk 2012.03.30 林朝億/台北報導

日前中國福建省長蘇樹林來台,除了大力行銷平潭綜合實驗區外,疑似也透過金錢購買台灣媒體。根據記者取得的「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包括廈門市政府等單位疑似以金錢購買中國時報新聞方式進行置入行銷。而廈門市政府新聞處長陳相華也向記者表示,中時發票來後,印章蓋好,就會將錢匯到中國時報北京代理商那裡。不過,中時總編輯張景為昨(29)晚則表示,根據他瞭解雙方並沒有金錢往來關係。

新聞置入性行銷引發學者抗議。而台灣媒體不僅在國內受到政府、廠商置入影響,連中國各省市政府也來參一咖。監察委員吳豐山就曾調查後,據此對陸委會等單位提出糾正。在調查報告裡,吳豐山表示,監察院也掌握中國大陸與台灣媒體〇〇〇系列報導之合約書,條文載明雙方「付款方式,以匯款方式支付」,足證有對價關係,以金錢購買新聞,涉及置入性行銷。

而記者取得的這份「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資料,則以繁體字書寫。內容疑似在福建省長蘇樹林來台前,即已對來台這5天的行程如何採訪,以及報導的版面進行規劃。更重要的在部分項目裡提及「廈門外加預算」,似乎透露不僅福建省政府出錢購買中時相關版面,連廈門市政府也跟進,針對其首長訪台事宜,另以「外加預算」方式購買相關新聞。

這份「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涵蓋了「採訪日期」、「行程時間」、「重點採訪事宜」外,也包括刊出的「媒體別」、「版面安排考量」、「刊出日期」等項目。

舉例來說,3月24日上午在「重點採訪事宜」欄裡提及「蘇樹林省長、陳樺副市長、倪岳峰副省長、國台辦經濟局徐莽局長抵達台中隨後參訪台中港,台中港與廈門、平潭開通客滾航線」,在版面安排上就寫清楚需「大一則」,3/25日刊出。

進一步比對3月25日中國時報A12版報導版面後,的確出現「福建省長:今年力推28萬人次遊台 蘇樹林『鄉情親情之旅』 率千名首發團抵台中」一則報導。

而有的「版面安排考量」裡,除了「大一則」、「小一則」外,有的還出現「大一則+圖」或「700字一則」或「人物專訪一篇800字+照片」。

此外,從該文件裡看,除了福建省政府疑似出錢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外,廈門市政府也另行出錢進行置入。例如3月24、25日行程就出現「廈門外加預算」等字眼,其中24日台中公園開幕式還要求記者現場採訪前「找陳相華處長稍做溝通,新聞3/25刊出」。而在25日行程裡也提到「在台北遠企飯店專訪廈門副市長3/28日刊出」以及「要從台北派記者」。

由於福建省長蘇樹林是於24日抵台,28日離開。而記者則於27日取得這份「宣傳計畫」,為避免遭有心人士誤導,及謹慎查證之故,新頭殼則等到29日中國時報全部刊出所有新聞後,確定所有預先規劃的採訪、版面安排與隨後出刊報導的確大致相符後,才決定對外報導此事。

在內容比對部分,這份宣傳計畫的確跟事後出現在中國時報版面的報導內文,在基本結構上大致相符。有時則是把「大一則」跟「小一則」合併處理。不過,如果有提及「圖」或「照片」等要求,事後版面裡也都有刊出。

記者也於28日,當廈門市新聞處長陳相華還在台灣訪問時,佯裝成中國時報管理處人員打電話向他確認。在提及28日中國時報登出的「廈門市長拜會林豐正、工商界」報導時,陳相華則向記者抱怨,報導中搭配的照片(廈門海灣大橋)提供者的「落款」有誤,寫成廈門市新聞處提供,但應該是另一個部門才對。「因為我本身是新聞處,怕會引起(別的部門)誤會」。

為了再確認兩造間可能涉及金錢交易,記者也特地提及刊登後的匯款事宜。對此,陳相華說,「我回去後,你們(中國時報)國內不是都有家代理的嗎?我們以前有個協議,然後我們簽了協議後,他們蓋好章,給我看,我沒有意見後,蓋完章後,然後你們就發票傳過來,我就匯款到你們指定的帳戶,以前也是這個模式」。

對於這次廈門市以「外加」方式與中國時報刊登,記者再追問,到底是全部向福建省政府請款,還是個別向廈門市政府請款?陳相華則說,「就我們廈門市政府這邊」。

陳相華口中的中國時報北京代理可能就是指「旺旺中時傳媒(北京)有限公司」。對此,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執行副總經理羊曉東表示,並沒有看到記者所提的「宣傳計畫」這份文件,他並不清楚。至於記者表示,是否需要將「宣傳計畫」傳真給他後再進行訪問,羊曉東則說,這並非他的業務,也沒看到這份文件,所以沒辦法回應。至於旺旺中時傳媒北京是否還在代理中國對台廣告,羊則表示,「你們查證的東西,我並不清楚,所以沒辦法回應」。

而新上任的中國時報總編輯張景為在記者查證時則表示,根據他去瞭解旺旺中時駐北京機構的確有製作這份「2012福建省長訪台宣傳計畫」,主要是作為福建省長來台新聞協調之用。不過,雙方間並無金錢往來關係。

對此,長期關心新聞置入行銷的中正大學傳播管理系副教授管中祥表示,顯然兩造的說法充滿了矛盾,中國時報應該主動對外說明;同時,陸委會也曾表示,中國省市政府不得來台進行新聞置入活動,因此,陸委會等主管機關也該主動調查。

新聞置入性行銷不但違背新聞專業,對於大陸向台灣媒體進行置入行銷一事,監察院也曾對陸委會的「怠失」、「卸責」提出糾正過。過去台灣媒體接受對岸新聞置入時,通常以大幅全版的「專輯」方式刊登,雖然一般民眾很難辨識,但媒體圈內卻還是容易看得出端倪。而這次福建省長來台宣傳計畫,如果也真的是涉及金錢的置入行銷,以這樣化整為零,夾雜在新聞報導裡的模式,即便專業人士恐怕也不容易判讀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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