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自由通訊傳播協會

Association For Free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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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NCC駁回旺中案 台立委提修廣電法

【大紀元2012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 台灣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台聯黨立委林世嘉25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旺中併購案,拒絕媒體大怪獸!尤美女並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已獲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王育敏、台聯黨立委林世嘉及黃文玲,以及民進黨立委林佳龍及葉宜津連署支持。

尤美女表示,立法院應儘速通過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持有10%以上報紙股份的法人股東或自然人股東,就不能經營有線電視系統;同時,其持有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的股份,也不能超過10%,防止少數個人或財團,不當地掌控跨傳媒主導地位。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應邀出席,她提出五大理由呼籲國會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包括總統府人權報告顯示:財團擴大併購媒體,有嚴重不良後果;跨媒體爭議不斷,NCC三年來未積極立法;系統台不可經營新聞台,以免言論過度集中;巨大之有線系統業者影響力龐大,不應再跨媒體經營其他全國性媒體;各先進國家對於跨媒體集中的規範都非常重視。

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表示,政府目前發給業者的頻道執照共2百多張,而有線電視系統台僅能容納1百台,這種情況賦予系統業者市場主導地位,他有讓誰上架、放在哪個頻道位置的權力。她認為,一旦媒體集團擁有多個跨媒體平台,其所製造的新聞在他擁有的媒體上一直播出,嚴重影響閱聽眾的收視權益。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則表示,台灣的有線廣播電視法20年來一直朝著不健康的方向發展,產業垂直水平整合的狀況嚴重,這是由於法律規範密度不足,其中包括執法者NCC及公平交易委員會都沒有發揮實際的功能。

(責任編輯:孫芸)http://www.epochtimes.com/b5/12/4/25/n3574494.htm%E8%A6%81%E6%B1%82NCC%E9%A7%81%E5%9B%9E%E6%97%BA%E4%B8%AD%E6%A1%88-%E5%8F%B0%E7%AB%8B%E5%A7%94%E6%8F%90%E4%BF%AE%E5%BB%A3%E9%9B%BB%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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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中案公聽會 NCC邀蔡衍明出席說明

【新唐人亞太台2012年4月18日訊】來看到引起台灣內部高度關注的旺中跨媒體併購案。 NCC今天(18日)開會討論旺中案,由於4位NCC委員,認為本案還需要聽取更多的意見,因此決定,5月上旬左右,再召開公聽會,並邀請旺旺中時集團總裁蔡衍明到會說明。

NCC四位委員討論旺中併購案,決定在5月上旬召開公聽會,匯集各界對旺中併購案的意見,並且全程以網路公開轉播。

NCC法務處長 高福堯:「今天會議最後的結論是,要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需要澄清的,我們委員需要提的問題,會在公聽會場合會具體提出來。」

日前因為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在華盛頓郵報關於「六四屠殺不存在」與「記者下筆前要考慮後果」的爭議言論,使得NCC要求集團對此做出說明。5月份的公聽會,NCC也會邀請蔡衍明出席。

NCC法務處長 高福堯:「蔡衍明先生是本案的關係人之一,這個關係人我想根據我們掌握的資料,他畢竟是有一些投資的關係,所以我們會請他來蒞會說明。」

不過學者主張召開較為嚴謹的聽證會,釐清疑慮,對此NCC表示:

NCC法務處長 高福堯:「聽證程序如果各位熟悉行政程序法,它主要對象是針對當事人跟利害關係人。如果今天按照立法院的建議,那個議案的建議,它要廣泛徵詢各界意見的話,其實它的本質是公聽會的形式。」

旺中併購案因為極具爭議,引起學界強烈反彈,而7位NCC委員也有3位委員迴避不願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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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拒絕中時運動」的故事之七 張錦華 篇

十個「拒絕中時運動」的故事:第七篇

拒絕中時運動:張錦華篇(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

由「當中時不再忠實,我們選擇拒絕──拒絕中時運動」所推出十個拒絕中時的故事,繼本週初發表第六篇故事「台大法學院教授顏厥安──反對威脅台灣民主的非媒體」之後,今天再正式發表第七篇故事,由台灣大學新聞所張錦華教授,說明她長期以來積極反對蔡衍明不斷擴大對台灣傳媒的掌控的奮鬥歷程(部落格http://rjcts2012.blogspot.com/);Youbute:http://www.youtube.com/watch?v=OgO-28Fn90k)。

張錦華教授指出,台灣的傳媒學界迄今已經發起了四波大規模的運動,積極對抗蔡衍明及其掌控的旺中集團對台灣閱聽人市場及新聞專業、言論自由所造成之傷害。張錦華教授表示,蔡衍明對於學者對旺旺中時提出批評的反應,竟然是以興訟告訴威脅,嚴重危害台灣的民主自由;使得在2009年6月,全台灣有超過百位的新聞傳播學者挺身抗議。

張錦華教授亦憂心地提醒,不僅是我國政府在「買新聞」,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也在台灣買新聞,並促使監察委員吳豐山提出調查報告加以指摘,在這個事件中,「中國時報就是主犯」!旺旺中時收了錢以後,它自己賣新聞不算,它竟然去跟其他的報紙「幫中國政府買新聞」!在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中,即指出這種行為不僅影響新聞專業,更已提昇至危及「國家安全」的層次。

在這個背景之下,蔡衍明竟然還試圖繼續擴充在台灣的媒體版圖,併購有線電視系統的中嘉集團,形成一個同時整合「垂直」及「水平」的集團,控制台灣將近1/3的收視戶,不僅緊縮閱聽人所得接收的資訊,更嚴重傷害媒體市場的競爭,因此促使傳媒學界再度發動「反對媒體酷斯拉」的抗議行動,在短短一、兩周的時間內,連署人數即超過三千人。

張教授指出,在先進國家中,針對媒體的併購案,基本上有三個審查基準:「對市場競爭的影響」、「對言論多元及自由的影響」以及「媒體老闆本身的『適格性』」。依照這些標準,來審查蔡衍明旺中集團對中嘉系統的收購案,NCC根本應直接駁回!

最後,張錦華教授語重心長的提出呼籲:新聞自由是爭取來的,我們不僅要向變質的旺旺中時說不,要向三中集團說不,更要向旺中集團收購有線系統說不!大家要一起站起來維護我們的新聞自由!

下星期一上午,張錦華教授將與已正式聲請NCC召開正式聽證會調查蔡衍明濫用傳媒行為的團體代表,共同前往NCC拜會亦曾為新聞傳播學者的蘇蘅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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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親共富商操控媒體 專家解析

【大紀元2012年0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臺北報導)臺灣親中共富商「旺旺中時」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欲併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網路案,引發臺灣學者、民間團體的大力反對。對此,臺灣圖博之友會會長周美里日前表示, 中共對臺灣的統戰工作其實做的非常細膩,企圖不戰而屈人之兵,不用武力就把臺灣拿下來,他們用的就是收買人民、利用媒體的力量,來影響臺灣人民對中共的看法,這對臺灣的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危機。

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顧忠華表示,蔡衍明藉華郵這樣子表態,可能他想要鞏固在中國的市場,他是有點向中共交心、非常支持統一,甚至連他有生之年也想看到統一,這種言論中共最歡迎對他就很信任。他指出,蔡衍明在香港也買亞視,等於幫中共在華人地區鞏固灘頭堡,讓中共的意志、主張,基本上有管道不斷的在臺灣、香港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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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唐人事件看臺灣民主的流失

作者﹕萬平

5月3日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新聞自由日」,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特別公佈了2011年新聞自由報告(Freedom of the Press);台灣雖然被列為新聞自由國家,但排名卻連續三年下滑。

同一日,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總經理張瑞蘭和十多名員工到NCC提出申訴,因為中華電信給予新唐人亞太台差別待遇,要求NCC依法要求中華電信變更不續約決定。

值此敏感之日,台灣的新聞自由被推到國際舞台的焦點。國際記者聯會香港和中國區代表胡麗雲表示,中華電信拒絕續約理由牽強,讓人質疑背後是否受到某種政治壓力,呼籲中華電信公開交代。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對大陸政策一再經濟掛帥,上行下效,終將因小利而失大策。其實,看看香港自從回歸後,如今只能依賴中共談金融發展,若沒了中共的政策支持,恐將落寞成孤島。台灣發展經濟之餘,不可不引以為戒!

台灣新聞自由透視

台灣大法官釋字第三六四號解釋「言論自由為民主憲政之基礎。廣播電視係人民表達思想與言論之重要媒體,可藉以反映公意強化民主,啟迪新知,促進文化、道德、經濟等各方面之發展,其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言論之自由,為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之範圍。」

民 間憂慮,自從國共和談、兩岸交流越發密切之後,更多的經貿往來的背後,也必然升高了更多的利益交換與政治妥協。在官商勾結下,小市民的民主生活空間逐漸被 剝奪。如2009年大陸官員赴台,警方嚴控媒體採訪及民眾抗議,甚至還發生暴力行為;2010年媒體所有者對於報導內容明顯干預(旺旺集團併購中時),政 府置入性行銷增多,而對於北京敏感的議題,台灣自我審查擴大,特別是對西藏、維吾爾穆斯林等少數民族與法輪功的報導。

自從兩岸通商後,台媒 更以新聞形式推廣大陸中宣部的文宣,大陸又或以商業利益誘惑媒體人,如《蘋果日報》不隨中宣部腳步起舞,就封殺其在大陸採訪權,來威脅台灣媒體就範。故近 來立足於台灣自由寶島的新聞媒體,除少數媒體外,大多數媒體報導新聞口徑幾乎與大陸官方口徑一致,令人恍惚間時空錯置。

中國經濟社會學者何清漣2010年寫的《紅色資本滲透與台灣媒體「靠岸」》,直指台灣一些龍頭媒體現在因中共的紅色滲透,不僅不能為台灣對大陸在政治上保持獨立效力,還成了哄抬北京的「啦啦隊」(中時報系)。

台灣情治機構早就已經有專項報告指出中資大量滲透台灣媒體,台灣資深媒體人楊士仁曾兩度(2003、2005年)在《TaiwanNews國際財 經&文化週刊》發文稱,據台灣情治單位的一份報告〈國內報社、雜誌、電視台等媒體接受中共或中資資助續況〉指出,共有十七家媒體疑有中資資助及中 國力量介入,包括平面媒體八家、電子媒體四家、週刊三家、出版社一家及科技雜誌社一家(中時與聯合報在列)。

台灣早有學者與知識界人士提出尖銳批評,認為「今天的台灣媒體,多數選了邊(即藍綠兩營站隊),部分靠了岸(指向北京政府靠攏)。他們渾然忘記了媒體是『社會公器』這樣簡單的道理。」

淡江大學國際事務暨戰略研究所教授林中斌在2008年兩岸大三通時就指出,台灣將會不自覺地被中國吸附進去,台灣一直堅持的政治主權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慢慢被侵蝕掉了。

懼新唐人報導真相 中共頻干擾

2004 年底,歐衛受中共脅迫,單方面決定中止新唐人電視台續約。而無國界記者組織查知,2004年5月中共曾要求歐衛「立即停止播放新唐人的節目。」 2004年12月,歐衛的主席朱利亞諾.貝列塔宣佈與中國信息產業部所屬的中國衛通集團達成一項「歷史性的合作協議」。同月,該電視台就被告知在歐衛的電 視廣播不能續約。最後在國際強大的壓力下,歐衛退卻。

2008年,歐衛和BBG分別向新唐人發出通知,BBG於該年7月31日將取消與歐衛的合同,歐衛也隨之徹底取消新唐人在W5衛星上的播出合同。但在當年6月17日歐衛就以「電源供電出現異常」為由,關閉了新唐人電視台向中國大陸播出的衛星轉發器。

無國界記者組織2008年7月10日發佈調查報告,揭示歐衛關閉新唐人信號是早有預謀的政治舉動,歐衛還披露有備用轉發器的商業機密。

因新唐人電視台是台灣極少數勇於揭露中共迫害人權真相的電視媒體,在2009年中共建政六十週年十一前後,該台遭到蓋台干擾事件,這也是台灣民間衛星電視台長時間遭到惡意斷訊干擾首例。

無國界記者組織對於台灣政府及中華電信未能查出蓋台干擾源事件,表達對台灣媒體自由的嚴重關注。隨後,美國「自由之家」也將該斷訊事件列入2010評比台灣新聞自由下降的報告中。

袁紅冰教授接受希望之聲媒體訪問時表示,台灣中華電信拒絕和新唐人續約實際上是台灣政府投共賣台政策的結果,從2000年開始,連戰向中共獻媚、賣好的破冰 之旅開始,國民黨權貴已經開始了他們的投共賣台的路線。一段時間以來中共已經通過經濟的、文化的、教育的各個領域對台灣進行了全面的滲透。在中共對台灣實 行全方位滲透的今天,又進一步扼殺台灣人,也是一部分大陸人瞭解真實情況的一個通道。

香港經驗足以借鑑

香港新聞自由的倒退足資借鑑,香港在九七回歸中國之前被譽為東方之珠,享有高度自由。近幾年來,香港在中國的直接或間接的經貿和政治控制下,自由等級已掉至部分自由,在七等級的新聞自由度評比中,竟淪為第五級(第一級是最自由,第七級是最不自由)。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畫近日公佈的最新調查結果顯示,54%的市民認為新聞傳媒存在自我審查,是1997年以來的新高。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表示,香港新聞自由越來越萎縮,不僅是一個心理陰影問題,而是中共一直運用不同手段影響香港傳媒,「包括將傳媒高層或老闆吸納到中國的建制裡面;甚至可能是提供一些較好的營商條件。」

台灣之所以在國際社會受到尊重,主要是因為它擺脫了專制,成為華人在世界上建立的第一個民主政體。如今馬政府以無法預知的未來經濟而放棄先烈們拋頭顱、灑熱血爭取而來的民主、自由,終將葬送台灣民主成果。◇

本文轉自第223期【新紀元週刊】
http://mag.epochtimes.com/b5/225/93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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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籲政府促中華電續約 維護新聞自由

【大紀元2011年05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戴德蔓台灣台北報導)在台以揭露中共迫害人權真相著稱的獨立媒體,遭到中華電打壓的差別待遇?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總經理張瑞蘭率十多名員工,在「世界新聞自由日」當天上午到NCC提出申訴,張瑞蘭指稱中華電信國際電信分公司(國分)通知其在衛星租約八月到期後,不再與新唐人亞太台續約,其不續約理由純屬搪塞之詞,認為中華電是濫用市場地位,給予新唐人亞太台差別待遇,違反電信法第21、26條等相關規定,NCC應依法要求中華電變更不續約決定。

新唐人亞太台向NCC申訴中華電差別待遇

中華電信國分以其鉅資投資之中新二號(ST-2)衛星轉頻器較被取代之ST-1衛星為少,無足夠之頻寬提供服務為由,拒絕與其續約。張瑞蘭呼籲政府應保障獨立媒體的發聲及維護台灣的新聞自由。她提到該電視台官網上已正式發表聲明,指出中華電信對外的公開資料,鉅額投資與新加坡合作發射之ST-2衛星比ST-1衛星性能優越、涵蓋範圍更廣、發射功率更高,承載之轉頻器數量及頻寬更多,此與告知新唐人亞太電視台不續約之理由明顯不符。

中華電信不續約,替誰「維穩」?

中華電信國分拒絕續約後,雙方曾會面溝通,但中華電信4月19日仍再次確定「期滿不續約」。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指出,「中共政權會打壓新唐人,我們能理解,中國企業受到維穩威脅不敢跟新唐人往來也能理解,但臺灣不同,中新二號衛星是自己國家的中華電信所掌控,在台灣自由法治的土地上,對於敢言的獨立媒體,我們的龍頭企業應該保障獨立敢言的媒體在台發聲,難道要打壓獨立媒體,替對岸『維穩』嗎?!」

台新聞自由評比還要再下降?令人憂心

自由通訊傳播協會秘書長吳政翰博士亦到NCC來聲援新唐人亞太台,他指出「今年新唐人亞太台遭遇可能不被中華電信國分繼續衛星租約的決定,可能使明年自由之家對台灣的新聞自由評比再繼續下降」。

吳政翰也指出,新唐人亞太台在2009年中共建政六十週年十一前後遭到蓋台干擾斷訊事件,台灣政府、中華電信及主管機關NCC迄今仍未能查出斷訊干擾源,美國自由之家2010評比台灣新聞自由將此事件列為減分事件。然而今年新唐人又遭遇中華電不續約事件,這對於新唐人廣大的收視群眾產生重大的權益影響,可能使明年自由之家對台灣的新聞自由評比再繼續下降。

政府應出面制止任何妨害或減損新聞自由行為

新唐人在其官網的聲明中指出,「政府實質控制的中華電信居國內電信產業龍頭地位動見觀瞻,在積極開拓中國大陸市場時,應思及該企業是在台灣民主及法律保護下才得以發展,中華電信面對中共利誘應飲水思源,負起維護民主自由核心價值的社會責任。政府應從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立場,對於中華電信犧牲獨立媒體發聲的行徑,應制止並要求中華電信尊重台灣民主法治的價值,予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續約的決定,共同維護新聞自由的正常發展。」

針對新唐人亞太電視台遭遇不被中華電信國分再續約事件,NCC副主委辦公室表示,將促使處理此申訴公文的分辦單位盡快向發言人報告情況,繼而向外界交代NCC的作法。

台灣民眾聲援新唐人亞太電視台續約

彰化鹿港民俗藝師徐志雄表示,新唐人電視台的報導非常深入,是很好的電視台。如果觀眾看不到,實在很可惜。我希望好的電視台,要讓大家都能看的到。

長江鋼鐵公司負責人鍾蘭芳表示,「那麼好的節目,為什麼我們會喪失這個權益。」「透過我們不明的理由,讓我們不明不白,收看不到,我是覺得不平,我也不能接受。」

苗栗市嘉盛里里長胡森琳表示,如果沒有繼續續約,對地方上實在是損失,我們苗栗縣等於沒有辦法推銷到國際,讓國際朋友瞭解。

苗栗市嘉盛里發展協會會長張永昌表示,尤其對衛星的頻道使用權來講,中華電信不應該站在主控權,應該分享出來大家共享,透過資訊的傳播力量發揚光大。如果站在主控或把持的心態,未免也太霸道了一點,這有值得商確的地方。

林保華質疑背後有中共黑手存在

資深評論家林保華表示,新唐人續約事件肯定有來自中共的壓力,不管是新唐人、大紀元、還是希望之聲這些獨立的媒體,他們穿越了中共的新聞封鎖,讓中國百姓知道中國內部與全世界的真相,所以中共一直不擇手段積極封殺。

他說,現在中共更利用兩岸交流的名義,通過台灣扼殺這些獨立媒體。中共幾個電信龍頭都是國有企業,他們與台灣企業合作時,原本應該是經濟上互利,但他們提出政治條件,台灣政府與台灣國有事業面臨「到底要金錢還是人權?」很不幸台灣有聲音認為,必須依靠中共才能活下去,台灣把金錢擺在人權之上,這不僅違反普世價值也與世界民主潮流相背離。

林保華認為,若是台灣政府在經濟壓力下,放任新唐人電視被打壓,是台灣民眾獲得資訊很大的損失。

5月3日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新聞自由日」,當天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公布2011年新聞自由報告,台灣的新聞自由排名持續再下降至全球第48名。對於台灣新聞自由評比的持續下滑。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11/5/3/n3246445.htm